最新洛阳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的承办部门是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洛阳市医疗保险参保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随便吧医保小编为你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请参阅下文。
据了解,《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是指居民家庭中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整体参保。
登记参保采取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入户调查、采集信息的办法进行。
在入户调查期间,居民应填写和提供下列资料:
(1)《洛阳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页复印件,户籍为集体户口的居民持集体户口复印件;
(3)2.5厘米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学龄前儿童暂不提供);
(4)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应提供经社区出具和办事处核定的证明材料;
(5)按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医保证复印件或个人近期缴费收据复印件;
(2)在大专院校上学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3)在外地务工的,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提供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
(5)其他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参保手续。为方便居民首次登记参保,各县(市、区)应根据居民居住分布情况设立登记参保点,原则上每个社区不少于一个登记点,每个登记点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
登记参保表应由参保人或其监护人、供养人填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填,填写完成后,参保人或其监护人、供养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应认真复核,查看是否存在遗漏或错误,有问题的应及时补充更正并签字确认。
社区负责收集、核对参保家庭报送的个人资料、证件,并负责填报相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
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对各社区上报的登记参保表等材料认真审核,信息录入应与信息登记工作同步进行,录入和复核工作分岗设置,确保信息录入工作的准确性。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登记点重新填写,符合要求的,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审核签收,并经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确认后上报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