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首页 > 医疗保险查询 > 濮阳市 >文章阅读

了解濮阳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4-06 【字号:

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市民们都知道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医疗保险不仅可以报销人们买药的费用,更可以报销大额的住院费用。那么,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呢?随便吧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濮阳市医保报销指南,详情请见下文。

 

一、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不含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每次在本人签约选择的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就医时,免收挂号费,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居民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每次门诊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元。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二、住院治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2万元。

1、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和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以下部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为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为 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为60%;

异地转诊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为 55%。

2、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以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80%。

3、儿科住院的,起付标准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降低50%。参保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3年,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不超过90%。

5、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和自费费用后,实际报销比例达不到50%的,按照50%的比例实行保底报销。

 

三、门诊大病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或骨髓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重性精神病、血友病7种经鉴定符合条件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报销50%。

四、生育住院医疗

参保居民正常分娩实行定额补助,超过定额部分由参保居民个人负担,达不到定额的据实结算。具体定额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参保居民剖宫产、因生育引发并发症的,按普通住院报销,不再实行定额补助。

五、新生儿医疗

所在家庭在其出生前已整体参保,且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六、未成年人意外身亡

在校大学生自2012年9月1日起,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参保居民自2013年1月1日起,意外身亡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由居民医保一次性补偿3万元。

七、就医报销

(一)参保居民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凭医保IC卡、户口簿或身份证、《住院证》三日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报销部分由市社会医疗保险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不需个人全额垫资。

(二)到上级医院或异地医院住院,需到本市三级定点医院、市社会医疗保险处办理转诊登记手续,先由个人全额垫资,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