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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医疗保险报销详细操作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1-14 【字号: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基本的保障。据随便吧医保小编悉知,株洲市医疗保险报销有了新的标准,那么株洲市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是怎样?下面由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办理地址

株洲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电话:0731-2868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