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了两种。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株洲市主要明确了2016生育保险缴费,用人单位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是怎么样的呢?现在就和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株洲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株洲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0.7%。
株洲市生育保险缴费方式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株洲市生育保险缴费地址
株洲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电话:0731-28681651
石峰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政府院内 电话:0731-22629935 22629606
天元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607号 电话:0731-28818620
延伸阅读:株洲市参保人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一)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上环、取环、人流、引产 等计生费用减免。
产前检查、生育分娩费用减免。
妊娠并发症费用减免。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只能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分娩、妊娠并发症的费用减免。
男性灵活就业人员配偶无单位且生育第一胎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