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小编为萍乡市民提供萍乡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萍乡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含以上)比例的;
4、离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材料
1、《萍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预留印章或单位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提取配偶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含以上)比例的,应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办理一次提取手续。且相关申请人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2、已申请住房贷款的,在贷款一年以后且住房公积金帐余额大于或等于其贷款余额时,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保留200元)用于最后一次还清其贷款本息,但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贷款余额。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