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整理了抚州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近期,国家、省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住房公积金多项政策调整。
贷款条件放宽、额度提高。贷款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最高每户30万元提高至每户50万元;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降至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缴存职工还贷提取方面也予以了放宽。新政规定,一年一次提取还贷,不再限制账户余额必须有足够一年的还贷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举例,比如一年还贷款15000元,账户余额仅有8000元,可以提取7800元,提取后账户仍需保留200元。另外,购买自住房提取的,购房备案合同上共有产权人虽非夫妻关系、但为直系亲属的也可提取其与配偶的个人公积金。
在租房还租提取条件中,由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降为3个月,提取手续也相应简化。今后,租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无需再提供税务发票,开具无房证明房管部门不收费。提取还租额度上也有提高,市中心城区每户每年由过去的7200元提高到9600元;县区每户每年由6000元提高到7200元。同时提取还租也像提取还贷一样,账户余额低于年租金的,同样可以提取,超出部分不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