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吉安市民来说,吉安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公积金缴存额度和比例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吉安市缴存公积金最新调整的具体内容。
缴存手续
新政公积金缴存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职工公积金账户允许在工作地吉安内进行跨区、县转移,跨省市需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清零后重新计算。
改革后:职工公积金账户将允许跨省市进行转移,无须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办理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材料:
1、吉安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银行托收汇缴的单位须提供与开户银行签订托收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2、 归集科(办事处)审核
3、 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归集科、各县(市)办事处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应同比例缴存,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或高于12%
缴存基数
市直、县(市、区)单位职工月计缴基数最高不应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中央、省属驻市单位最高不应超过主管部门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自缴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