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生孩子是人生大事,很多的准妈妈参加生育保险之后却不知道,生孩子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但并不是只要参加吉安市生育保险,生孩子费用就一定可以报销,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成功办理生育备案,在备案的定点医院生孩子才可以享受。那产检的费用可以报销吗?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有哪些?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吉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相关知识,给大家分享。
吉安市生育险报销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吉安市生育险报销材料
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的: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吉安市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吉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96-8224308
办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鹭洲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