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忻州市民来说,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忻州公积金缴存的额度以及比例是怎样的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忻州市缴存公积金的具体内容。
缴存手续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规定。
新政公积金缴存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职工公积金账户允许在工作地营口内进行跨区、县转移,跨省市需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清零后重新计算。
改革后:职工公积金账户将允许跨省市进行转移,无须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忻州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与登记:
1.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同时办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
2.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原则上都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适当调整。
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缴存额度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