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昭通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并不了解,办理公积金贷款看似复杂,其实要操作起来也不难。只要了解清楚需要准备的资料和要求以及办理的条件和程序即可,为此随便吧小编收集了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办事指南。
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签订协议
借款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应当与昭通中心签订有《异地贷款合作协议》。 缴存地中心应向昭通中心出具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证明,协助昭通中心调查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及时将借款人个人信息变化等情况通报昭通中心,并承诺协助昭通中心催收逾期贷款。
(二)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须先行了解咨询昭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知晓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要件的内容。
借款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填写异地贷款申请表并授权查询个人征信。
(三)建立系统贷款账户
由昭通中心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归集模块下统一建立异地贷款专用账户。分中心通过调查了解,对符合异地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向昭通中心提出建立“某某借款申请人异地贷款专用账户的请示”,经昭通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中心贷款管理科贷款管理员在归集系统异地贷款专用账户录入借款申请人基本信息,分中心提取专用账户的借款申请人,即可打印贷款申请审批表。
(四)异地贷款协查
借款申请人异地贷款的申请经昭通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由贷款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缴存地中心发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协查函》、《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中心自收到昭通中心的函后,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向昭通中心发出加盖缴存地中心联查办公室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复函》。
(五)受理申请
分中心在收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复函》后,确定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电话通知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持贷款所需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退回借款申请人所提交资料,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六)贷款审查、审批
每笔异地贷款均由昭通中心负责审批,具体审批职能由贷款管理科承担;各县(区)分中心应当有不少于二人对异地贷款进行审查、审核。每笔贷款自正式受理且相关资料提交完备之日起,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贷款审查、审批。
(七)签订合同
贷款经昭通中心审批通过后,由分中心通知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昭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八)抵押
担保方式为房地产抵押的,借款申请人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预)登记。
(九)贷款发放
借款申请人持受理贷款的分中心制作的《准予贷款决定书》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十)贷款回收
借款人应当按照《昭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