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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5-12-01 【字号:

据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了解,云南省公积金缴存基数今年进行了新的调整,即单位职工缴存公积金工资基数上限为14208元。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进行一一详细说明下吧。

 

通知内容称,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不超过职工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3倍。照此规定,2015年云南省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云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830元,月平均工资4736元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14208元,这也意味着2015年云南省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最高上限为14208元。

而对于月工资收入超过14208元的职工,也按照最高不超过14208元的上限缴存公积金,月收入低于14208元的职工则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缴存。同时,今年昆明市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仍为12%,职工每月实际缴存额度计算方式为,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相比去年缴存基数,调整后的2015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提高1443元。资料显示,去年云南省统计局公布的云南省在岗职工前一年平均工资为51059元,月平均工资为4255元,3倍于月平均工资的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额度为12765元。

同时,《通知》对于2015年云南省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同样做出来规定,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云南省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云南省社保部门提供的数据,2014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为1420元/月,适用于云南省所辖各区(呈贡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二类区为1270元/月,适用于云南省所辖各县、呈贡区和东川区。因此,2015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为:一类区为1420元/月,二类区为1270元/月。

 

相比去年,调整后的2015年云南省一、二类区域最底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分别提高了155元和140元。此外,该通知还指出,此次昆明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的执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通知下发前少缴的单位可进行补缴。

云南省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提高,无疑将增加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及贷款额度,而今年来公积金政策的多次调整,也将有效刺激置业需求的释放。而对于公积金,市民更关心的则是相关部门对于调整后政策执行的监督情况及公积金账户的透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