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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出台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2-23 【字号: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公积金小编整理了湖州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出台介绍

 

今年9月起,湖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两项新政策: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湖公积金委发【2015】10号)和取消异地贷款的湖州户籍限制(湖公积金发【2015】33号)。

一、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

缴存职工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自住房:对拥有1套及以下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约20%(原为30%);对拥有1套及以下住房且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30%(原为40%),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龄五年以上的二手房,首付款比例在第一、第二条的基础上增加10%。

二、取消异地贷款的湖州户籍限制

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湖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三、业务办理

1、网上办理(更省时)

进入湖州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http://www.hzgjj.com/hzweb/):

(1)首页右侧的网上办事大厅下,市民可以查询、申请各类业务;

(2)点击进入相关页面,账号为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账号、密码为您的身份证后六位,然后进行资料的填写。

(3)填写完毕后,打印相关资料,根据不同业务,带上相关资料到我县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可直接办理。

2、现场办理(更方便)

带上相关材料,现场填写资料,直接办理。

目前异地贷款业务只接受在现场直接办理。若有相关疑问,可在湖州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上直接查询,或电话咨询湖州市公积金热线:057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