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市民来说,湖州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以及比例是怎样的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湖州市缴存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具体内容。
今年6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有新的调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都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将有利于增强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能力。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从6月1日起,全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行政机关、有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各按单位、个人职工工资基数的8%—10%标准执行;其他单位可各按单位、个人职工工资基数的12%标准执行,而原来机关、事业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为10%。不实行一次性住房补贴的企业可各按单位、个人职工工资基数的15%标准执行,高于原来的12%标准。困难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个人各按职工工资基数的5%。
一般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04年工资性总收入的月平均数计算,同时执行工资基数的上下限标准,即企业职工工资基数下限按2005年企业养老金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基数下限按2004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790元计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1790元计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004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执行,企业可按职工本人上年个人所得税纳税工资基数计算,均超过原来5000元绝对值的标准。
同时,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04年工资性总收入的月平均数计算,该项工资基数只执行上限标准,不设下限标准,上限工资基数按不超过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实行“新人新制度”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比例,市直继续按职工本人工资基数的18%标准执行。
凡按市政府所公布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职工本人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免费个人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