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近日,天水市依目前的现状出台了2016年工伤保险新政策,接下来就由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天水市工伤保险新政的详细内容,供参考。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项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09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水市对企事业单位因工伤残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进行调整。这次调整范围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已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费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人员,以及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不参加伤残津贴调整。伤残津补贴调整标准是一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二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82元,三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73元,四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五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57元,六级伤残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是对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调整到183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调整到147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调整到110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是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4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3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