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现在阿勒泰地区工伤保险缴费规定是企业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最低不少于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超过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月缴费基数为1865元—9324元。
阿勒泰地区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