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比如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发生变更;单位基本户账户变更;单位缴费、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变更及单位经办人、电话、邮箱等其它事项变更时候,那么必须在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变更手续。
(一)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发生变更
1、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变更法人的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基本户账户变更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缴费、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变更
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电话、邮箱等其它事项变更
单位申请(申请中须注明变更事项)。
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业务时,参保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