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随便吧小编了解到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安顺市社会保险都出台了哪些新政策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新政内容吧!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整合
为推进安顺市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改革,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今年以来,安顺市人社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20号)文件精神,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同意,于4月份以市政府安府办发电正式发布实施。
据悉,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整合,不仅要坚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还要坚持养老保险待遇和个人缴费相挂钩,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鼓励积极参保、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同时要做好参保人员死亡待遇保障工作,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符合殡葬改革政策(非火化区除外)的,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
另外,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及县区在各自职责范围或行政区域内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具体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务。
据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整合,不仅解决了原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分别建立运行造成的城乡居民社保制度的不一致、缴费标准的不一致、管理资源分散的矛盾,还使城乡居民共享统一的制度标准,共用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城乡统筹、制度平等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从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促进安顺市城乡融合,加快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
6月23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规定补贴标准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据介绍,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通知明确,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要求申领补贴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补贴标准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当年8月底前,报参保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