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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洛阳市社保转移的具体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30 【字号:

随着90后进入社会,变动,跳跃的字眼更加明显,这让跳槽成为普遍现象,跳槽的同时伴随着社保关系的转移,不少人对此都是一知半解,随便吧社保小编在这里为您介绍一下办理洛阳市社保转移的具体手续。

从市属各县(市)转入市本级(市属各区)业务办理流程

1.业务范围

从市属各县(市)转入市本级(市属各区)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

(1)县(市)社保中心出具的《洛阳市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

(2)填写完整的《洛阳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情况申报表》(或《洛阳市社会保险新增险种情况申报表》,或《洛阳市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本人所在页)各一份;有接收工作单位的,另需参保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当月应发工资(或事先约定工资)的工资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流程

⑴参保人员在流动到本市之前,到县(市)社保中心申请开具《洛阳市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

⑵本市社保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录入相关转移信息,并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转出人员,应先行办理欠费补缴手续;本人自愿放弃补缴欠费的,需本人提出申请签字确认后办理。

(2)根据规定只转移社保关系,不转移社保基金。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按规定转入社保基金。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存有余额的,办理医疗退款手续。

(3)本项业务由参保人员本人申请办理,也可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代办人员除提供前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

(4)相关业务表格可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领取,也可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打印。

(5)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的单位劳资人员到洛阳市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市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企业办理参保职工从市属各县(市)转入市本级(市属各区)的在2-4号窗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职工从市属各县(市)转入市本级(市属各区)的在11号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