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社保相信驻马店市民都众所周知,提到社保里的养老保险相信市民们也略知一二。但对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规程很多市民应该都不清楚,随便吧小编收集到了关于驻马店市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程序的详情,一起来了解吧。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程序
第一步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第二步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步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第四步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按规定应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跨省流动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河南的,将其在外省的相应资金归集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该地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河南但户籍在河南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在该县(市、区)领取养老金。仅在河南省范围内流动就业参保的,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