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购买社保,但至今为止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社保到底该怎么办理?要去哪里办理?要准备什么资料?这里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滨州市社保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指南,供大家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滨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事业单位,可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社会保险登记材料
1、申请报告;
2、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3、批准成立的文件或证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6、负责人(法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
7、单位财务在当地银行办理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要求带原件审核,3—7项带复印件一份。
制证发证
1、材料审核无误后,报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的,退回原件留复印件,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并录入(微机)数据档案库,之后,打印制作证件。
3、将审批材料盖章后存档
4、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退回《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由单位保存。
滨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
参保流程
第一步: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第二步: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参保农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步: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第四步:县级社保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应参保,主要有:1.未成年居民——中等以下学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18周岁以下未入学、入园的少年儿童。已经参加了新农合的在校学生凭参保证明不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成年居民——具有城镇户籍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老年人和劳动年龄以内未从业的一般城镇居民。
参保流程
第一步:需由本人或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到参保登记单位填写《参保人员登记表》,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低保证和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第二步:办理参保登记后,劳动保障部门制发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用于申报缴费、信息查询、就医就诊、医疗费报销等事项。
注: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其他城镇居民在居住地社区、乡镇办理参保登记。社区、乡镇、学校统称参保登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