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小编最新了解到,雅安市社会保险局将正式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综合社会保险。具体的雅安市社保政策又是怎么样的呢?现在就让随便吧社保小编来告诉大家吧。具体的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16年雅安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加大财政缴费补贴力度,激励和引导参保人员早参保、多缴费、多得益。
二、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
四、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12月9日起办理。12月4日,雅安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将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四个方面贯彻社保新政。
雅安市打破城乡户籍壁垒,规定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本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只需带身份证或户籍,不再需开具就业证明或暂住证等,可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即日起,雅安市将实行养老保险关系灵活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自由转移接续。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只要一次性缴纳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即可,参保年限不受限制。
为减轻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雅安市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缴费基数从以往的60%下调至4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
雅安市还明确,从12月9日起开始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拨付。
雅安市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16年雅安市农村社保政策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雅安市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表示,新政主要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等。
据他介绍,我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人员可申请外,外地户籍也纳入了申请范围。”陈东说,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在补齐已缴纳保费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应缴保费的差额后,便可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