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州党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社会保险法规改革措施,建立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为,创新服务方式,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同时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州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做出以下七个方面的政策推行。
一、抓好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重点抓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新修订)、《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学习宣传。同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等重大改革的宣传,运用多种手段,积极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宣传,为做好全年社会保险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制度
在省的统一部署下,5月底前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年金制度,完善企业年金办法。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下半年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待遇支付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 坚决做到“先保后征”、“先清欠后审核”,切实做到“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突出做好建筑、矿山等高风险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年内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
三、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职工养老保险要继续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鼓励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5年等中断缴费人员继续缴费,提高参保缴费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大力宣传国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和我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早参保、勤续保、多缴费;继续做好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提高参保率。工伤保险要大力开展建筑业专项扩面行动,继续巩固和扩大高风险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覆盖面。生育保险要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到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6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2.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6.87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5.11万人。
四、落实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按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加强资金拨付流程监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五、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
完善社保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切实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存储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实现基金利息收益最大化,促进基金保值增值。规范全州各项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统一“五险”缴费工资。以代扣代缴为主要手段,下大力气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稽核和清理回收欠费工作,到年底,社会保险稽核面不低于30%,实地稽核面不低于20%;清理回收基本养老保险欠费不低于省社保局下达目标。继续加强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和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比对核查工作,有效防止基金跑、冒、漏、滴。加强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组织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
六、做好养老保险衔接转续
及时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及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工作;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做好城乡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及时顺利接续。
七、提升经办服务管理水平
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服务手段,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切实简化经办流程,全面推广应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便民服务平台系统,服务网络部署应用到村委会和社区,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契机,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流程、稽核、财务和统计等专业培训,提升经办队伍专业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加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力度。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执行力、战斗力、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