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企业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具体其他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福州市失业保险登记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表》(含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原件;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最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6、税务部门缴费最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7、U盘(用于拷贝失业保险软件)。
福州市企业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增减员手续
1、办理增员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社保增员名单原件;
(3)缴费第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
(4)税务部门缴费第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5)已录入人员资料的U盘;
(6)个人免冠1寸近照1张。
2、办理减员手续需带以下材料
(1)《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
(2)《福建省失业保险人个缴费凭证》;
(3)社保减员名单原件;
(4)缴费最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
(5)税务部门缴费最后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6)已录入人员资料的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