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首页 > 失业保险查询 > 河北省 >文章阅读

关于河北省失业保险两大政策了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5-30 【字号: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河北省人社局了解河北省完善最新失业保险政策,包括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新政两大方面,不断完善失业保险政策体系。小编已为大家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河北省失业保险两大政策了解

 

  河北省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日河北省人社厅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根据《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从2015年3月1日起,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作出调整。

  河北省各市、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长短,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由省统一确定。计发基数最高的为1480元,主要为石家庄、廊坊市区、唐山市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计发基数最低的为1210元顺平县、唐县、阜平县等41个县。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核定领取3个月,计发比例为54%;满16年及以上的,核定领取24个月,计发比例为63%。

  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待遇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规定科目列支。失业保险金提高后,按规定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其他待遇时按提高后的标准执行。同时,河北省还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调剂功能,统筹考虑所属各县(市、区)基金支出情况,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切实落实调标资金。对于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的县(市、区),由市级统筹基金调剂解决。

 

河北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新政

 

  河北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新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帮助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对因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经营受到影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1年以上且无欠缴,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岗位,无裁员或少裁员(裁员20人以内且裁员人数占企业职工总人数10%以内)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稳定岗位补贴包括转岗培训补助、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

  (一)转岗培训补助。在本企业内对职工开展转岗培训,培训合格且在新岗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课时5至8元、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标准给予转岗培训补助。未裁员的,补助人数按最高不超过企业转岗培训总人数的60%计算;少裁员的,补助人数按最高不超过企业转岗培训总人数的40%计算。

  (二)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岗位的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岗位补助或社会保险补助。岗位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人数按照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计算,其中岗位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