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四川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目前最高档每月提高70元,最低档每月提高112元。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依据的是省政府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我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目前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60元、1380元和1500元三个档次。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调整为882元、966元、1050元三个档次。最低档增幅达14.5%,最高档增幅达7.14%,平均增幅达10.4%。那么,甘孜州的失业保险费率如何调整呢?
据悉,随着四川省对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甘孜州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完善失业险制度,推动失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促进就业稳定,从今年3月1日起,我州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