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社会保险的保障制度。近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该《方针》明确规定了企业人员依法参保和依法缴费的规定。同时,《方针》还对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作了一系列的措施。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德宏州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
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及个人的负担。同时,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企业及个人,通过给予企业稳岗补贴、失业人员创业补助金、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式,给予补贴补助,帮助企业及个人脱困。
德宏州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是根据单位的工资总额核定的,按照2%缴纳,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是根据本人工资核定缴费基数,按照1%缴纳。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就不能与前次交费时问累计计算,而是要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