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央的规定,全面落实各地方各政府做好社会生育保险的政策和缴费等流程。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下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产前检查需要的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原件):须注明妊娠起始时间、预产期,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及医疗保险专用章;(一般现在的医院要B超看到胎心胎芽才给开诊断证明的,所以不要着急)
(2)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3)医保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化验单(尿妊娠化验);
(5)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天津市生育津贴申报需要的材料
1、《婴儿医学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出院记录(小结)(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章)
3、手术记录(剖宫产,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
4、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章)
5、晚育(24周岁登记结婚)独生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婴儿的)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二代两面复印)
天津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材料:
医疗保险手册(蓝)
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交人事]
(1)材料:
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结婚证
(2)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