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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唐山市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雪日期:2016-03-03 【字号:

养老保险是大家甚为关心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河北省唐山市养老保险职工养老关系是如何转入及转出的呢?社保小编整理了唐山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一些相关信息,供大家了解和参考!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省内外转移:

① 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由原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

② 参保人员在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

③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④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省外转移)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本市级异地转移:

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在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他的工作单位向其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个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

也就是说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这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统一规范、方便快捷的原则。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决定离开一个城市时,务必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并妥善保存参保缴费凭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及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办理地址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卫国北路20号

电话:7215306、7215217

路南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

电话:2862650、2862285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