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不断落实和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养老金水平较高。2014年淮安市养老保险新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具有淮安市清河区户籍、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下面是关于淮安市养老保险的详细条例。
淮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
一是从淮安城乡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四是目前实行属地管理,依据市政府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制定本办法。
淮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淮安市清河区户籍、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淮安市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淮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比新农保多的部分,主要是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全额承担。
淮安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淮安养老保险查询和淮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来了解更多关于淮安养老金水平,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缴费情况和2014淮安市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