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变化是世间存在的必然规律,只有不断变化更新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鄂州市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这一政策引起了当地百姓的普遍关注。跟之前相比做了哪些调整?随便吧养老保险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2014年度鄂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元,上限为6550元。
温馨提示: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上调
5月14日,鄂州市养老保险局介绍,今年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金缴费标准将于7月1日开始调整。截至目前,鄂州市参保人员达10.9万人。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87号)精神,该局对鄂州市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养老保险缴费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作了调整,系统按原缴费档次自动上调缴费标准。
据了解,按鄂州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718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等9个缴费标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以20%缴费比例的年缴费金额依次调整为3576元、4152元、4752元、5332元、5952元、8904元、11880元、14856元和17832元,比去年分别上调了240元、264元、312元、340元、408元、576元、768元、960元和1176元。
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养老保险缴费年度内,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在上述9个档次中自愿选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