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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养老金计算方法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燕子日期:2015-12-25 【字号: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具体的领取条件是怎样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达州市养老金领取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达州市养老金缴费方式:

 

企业按职工全部工资总和作为基数,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纳8%。 职工个人实际的缴费工资,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以内的缴费基数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达州市基本养老金按计发方法:

 

一、1996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二、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

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年限*1.3%

4. 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

其中: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