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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调整生育保险政策的方案详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5-30 【字号:

随着达州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日,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些改进。对此,达州市社保局决定对《生育保险新的政策的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就跟随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达州市调整生育保险政策的方案详解

达州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此次调整增加了女职工产假天数,产假由原来的90天增加到了98天;扩大了支付范围,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或剖宫生产的新生儿,在母体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保健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标准为800元/人;提高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提高了生育保险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提高,有15个项目增幅达到了50%。

达州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保障职工利益,将孕妇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同时还规定,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配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配偶虽无工作单位,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胎,其配偶都可以按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