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地区养老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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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日喀则社保局

概况: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1个行政科室: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科室: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社会保险中心、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科、农村养老保险科;

3个事业科室:人事考试中心、退休工人管理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日喀则市黑龙江路22

办公电话:0892-8826041     服务热线:12333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暂无日喀则社保局相关公交信息。

邮编:857000     网站:http://www.rkzhrss.gov.cn

管辖范围:桑珠孜区、南木林县、江孜县、定日县、萨迦县、拉孜县、昂仁县、谢通门县、白朗县、仁布县、康马县、定结县、仲巴县、亚东县、吉隆县、聂拉木县、萨嘎县、岗巴县。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西藏日喀则地区的政策有哪些?下面由随便吧养老保险网小编带你了解其养老保险的新政策详解。 查看详情>>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 包下来" 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业养老保险,如无特殊条款规定,则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时间间隔相等、保险费的金额相等、整个缴费期间内的利率不变且计息频率与付款频率相等。

全国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并没有完全统一,尤其是基本养老金部分。据社保工具小编了解,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提高10%;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砖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目前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本文是关于介绍各种养老金的计算方式。

日喀则地区养老保险金最新计算方法 

据人社部最新消息称,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提高10%;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标砖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目前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

 

日喀则退休养老金领取公式: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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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西藏日喀则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日喀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详细指南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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