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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桂林市公积金贷款新政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24 【字号:

今年以来,桂林楼市复苏明显,加上信贷门槛不停调低,不少购房者动起了买房的念头。但想要在近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可要注意了,由于4月起施行的新版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能会对你产生很大的影响。不过别着急,随便吧公积金小编在这里已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桂林市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内容,希望带来帮助。

 

 

桂林于4月1日起执行公积金新政,对已经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购买90㎡以下商品住房首付只需两成,90㎡以上首付三成,利息不再上浮,对于有改善居住条件需要的购房者,大大节省了购房成本支出。此外,个人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也由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这个贷款额度是桂林市史上最高的。

要想在桂林用公积金贷款方式买房,必须在大桂林(含桂林市区及12县)地区正常缴纳公积金。外省及广西区内其他市县的公积金暂时还不能直接在桂林贷款。在外地工作缴纳的公积金,如果想回桂林买房,需要在桂林重新开户,并且提供原来工作所在地的公积金缴存明细,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含原来工作所在地的缴纳时间)即可在桂林买房。

桂林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购买90㎡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为至少2成,90㎡以上为至少3成。购买二手房,90㎡以下并且房龄在15年以内的,首付为3成,15年以上的首付为5成;90㎡以上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为5成。

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含夫、妻两人)最多只能公积金贷款两次,并且只有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才能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用公积金买新房,目前确实需要在楼盘封顶以后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在封顶之前跟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直到公积金放款下来,期间是不需要还房贷的。还房贷是从公积金贷款下来后的次月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