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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锡林郭勒盟市办理提取的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22 【字号:

公积金小编为锡林郭勒盟市民提供锡林郭勒盟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5年锡林郭勒盟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吧。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住房)

2.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非房屋类:

(一)离、退休的

(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四)因企业转制,职工被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六)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

(七)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提供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可提取当年住房公积金

(十)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大伤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十一)职工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年当地社平工资两倍(当年未公布的采用上年数),并有子女考上大专及以上院校或就读

(十二)由于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财产损失重大、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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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现房(含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

(2)购买期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低于20%购房款凭证及《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不能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的,可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其住房贷款行为确认。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每平米按800元计算提取额度。

3.自住住房拆迁安置提取

提供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置换)合同或协议、政府拆迁部门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每平米按500元计算提取额度(只限一套回迁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指砖木结构平房)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建筑年代超过15年及以上),房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或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大修鉴定报告。每平米按800元计算提取额度。

提取时限: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提取,16层及以下申请期限自行为发生不超过两年;16层以上申请期限自行为发生不超过3年;二手房产权过户自行为发生一年内。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1.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一年应偿还的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2.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银行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或者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银行住房贷款余额相等或大于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清银行住房贷款。具体操作程序是职工先还清银行住房贷款,持银行《住房贷款还款清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为一年内。

以上提取需提供“银行住房贷款合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凭证、当期或上期还款余额清单”中的任意一项,经本人填写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查询属实后办理。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由借款人申请,可以采用委托按月划扣方式还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

②借款人与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

2.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前用于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额度每次不低于其贷款总额的40%(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可以用现金补齐)。

3.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可以用现金补齐)。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1.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30%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租(年最高提取额1.5万元)。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房租税票凭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产权核查单)、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明。

2.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

非房屋类:

(一)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退休文件或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或《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职工档案关系所在机构出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证明。

(四)因企业转制,职工被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企业转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职工与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六)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户口薄复印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七)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提供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该职工《医学死亡证明书》,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受遗赠关系)证明文件和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受遗赠权)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可提取当年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失业证》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大伤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户口簿或相互关系证明、病人诊断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病人所在地医保机构“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单据”。

(十一)职工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年当地社平工资两倍(当年未公布的采用上年数),并有子女考上大专及以上院校或就读期间,需提供户口簿、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十二)由于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财产损失重大、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提供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如《火灾损失核定书》等。

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申请

2.单位审核后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3.中心审核是否符合支取条件,符合的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4.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提取时间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约定的最后一笔房款缴付之日起一年内可支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