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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四平市新刊发的工伤保险政案方案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2-17 【字号:

社会工伤保险是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一种保险保障。近日,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事局发表了《社会工伤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强制说明了工伤保险是保险人民的一种保障。同时,《条例》还对2016年新推出的政策做了一些调整。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详细介绍四平市新刊发的工伤保险政案方案

四平市工伤保险新政策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向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向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备案;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平市工伤保险新政策

 

参保单位的工伤职工需到选定的医疗机构以外的医院治疗的,需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填报转诊审批表,经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发生的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未经批准的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