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保险查询> 新疆 > 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查询
社保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

地址: 南湖西路99号

电话:0991-4680753

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南湖东路25号

电话:0991-4685842

社会工伤保险是国家对人民职工一种关爱。也是快速发展中的国家都享有的待遇,本栏目主要服务那曲地区职工朋友,为他们详细解读企业工伤条例政策,下文是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请详细阅读了解。 查看详情>>

据悉,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已整理相关内容,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乌鲁木齐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数额以及缴费方式。

关于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缴费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单位以缴费基数按照本单位行业类别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费率标准为:一类0.5%;二类0.9%;三类1.4%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降低阿图什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博乐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介绍 全面调整2016年昌吉市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提到乌鲁木齐工伤保险相信很多市民都知道,但对于工伤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办理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等等……这些认定程序相信很多乌鲁木齐市民都不清楚,本文是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整理的关于乌鲁木齐工伤认定的具体详情。

2016年乌鲁木齐工伤认定工作程序

 

乌鲁木齐工伤认定工作程序

(一)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参保单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其它材料;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关于阿克苏地区工伤认定的办理流程 介绍吐鲁番地区工伤认定流程 详细说明阿图什市工伤认定的相关事项

现今有很多企业决定为工人购买保险,但就目前来看,还是有很多朋友并不是很了解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叫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它是工人受伤后应得到的保险待遇一项赔付标准,下面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关于乌鲁木齐市工伤赔偿的办理流程及相关内容,给大家分享。

2016年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流程

 

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查看详情>>

相关阅读: 最新伊宁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介绍 2016年塔城地区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6年阿勒泰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