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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三种社保关系转移流程及其详细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黄人日期:2016-01-31 【字号:

太原市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的转移:太原市社保在太原市及十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转移;太原市社保跨地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转移和太原市社保关系跨省转出及转入流程。那么这些情况的转移具体流程及其所需资料是什么呢?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太原市社保在太原市及十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转移

(1)携带材料

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时,由参保缴费单位填报《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表11)、《 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附表8)并携带《职工调动审批表》或解除劳动关系和新建劳动关系的合同书等材料。经办机构征缴科根据转入或转出单位提供的《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表11)和《 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附表8),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关系。

(2)经办程序

转入:单位申报——经办机构征缴科审核后办理转移——转入完成。(备注:失业转入人员需查看旧系统。)

转出:单位申报——经办机构征缴科审核后办理转移 (欠费单位须经征缴科科长复核)——转出完成。

其它险种由征缴科根据《 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附表8)接收报表时办理人员增减。

(3)档案管理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 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由征缴科负责整理归档。

 

太原市社保跨地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转移

(1)携带材料

参保人员转入的,由参保缴费单位填报《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2),同时须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表11)和《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调动审批表》或解除劳动关系和新建劳动关系的合同书(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需携带本人档案)。

参保人员转出由参保缴费单位或缴费个人填报《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表11)和《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附表8),同时须提供《职工调动审批表》或解除劳动关系和新建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及转移证明材料。

(2)经办程序

转入:单位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账户管理科承办人申报——账户管理科承办人审核并建立个人账户信息——账户管理科长复核—— 打印核对表由单位承办人核对——综合科复审——转移建账完成。

转出:单位申报——征缴科承办人审核确认个人账户情况建立转移记录(欠费单位须征缴科长复核)——账户管理科承办人建立转移信息——账户管理科长复核确认——出具《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账户转移完成。

其它险种跨统筹转移还按原办法办理。

(3)档案管理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和《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由账户管理科整理归档;《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由征缴科留存;本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

 

太原市社保关系跨省转移

(1)转出

转出单位填报《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卡》(附表12)并携带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或调动手续等有关材料到征缴科申报——征缴科审核确认个人账户情况,建立转移记录并在《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卡》(附表12)签字(欠费单位须征缴科长复核)——账户管理科复审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4),新就业地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账户管理科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审核确认——账户管理科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同时通知财务科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移账户基金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账户转移完成。

档案管理:《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卡》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账户管理科整理归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财务科整理归档;《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卡》由征缴科留存。本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

(2)转入

转入单位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4)、《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2)并携带人事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账户管理科申报——账户管理科承办人审核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账户管理科承办人根据财务科确认转入基金到账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建立个人账户信息——账户管理科长复审——打印核对表由单位承办人核对——综合科复核——转移建账完成。

其它险种跨统筹转移还按原办法办理。

档案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由账户管理科整理归档;《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由征缴科留存。本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