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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方案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日期:2016-04-03 【字号:

据随便吧小编走访了解,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近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依据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修改。这次的修改主要是为了规范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宜宾市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方案

宜宾市制定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报销生育保险费用的基本条件是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报销生育保险费用时仍无欠费的。女职工生育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具体标准为:顺产2200元;难产2600元;每多一胎另外补助400元。如果是企业单位还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为日平均工资后,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

宜宾市制定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宜宾市调整生育保险缴率

为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稳定,从2010年7月起,生育保险费率由0.6%下调为0.4%,降低费率期限为6个月。

此次调整是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是在确保基金支付落实到位的前提下进行的费率调整,因此,费率降低,参保职工的生育待遇不会随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