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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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林家巷69号
  电话:0831-8206489
  传真:0831-8205720
  网址:http://www.scyb.hrss.gov.cn/
  宜宾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咸熙街1号
  科室电话:办公室:0831-8203972 8202973 传真:8205170
  计划征缴科:0831-8202242医疗统筹科:0831-8206146、8203973、8205135
  待遇支付科:0831-8202197
  网址:http://ybj.yb.gov.cn/

据随便吧小编走访了解,生育保险是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近日,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依据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修改。这次的修改主要是为了规范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查看详情>>

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了两种。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宜宾市主要明确了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6%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是怎么样的呢?现在就和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2016年宜宾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介绍 

宜宾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宜宾市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宜宾市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财政收支统管的原则,列入预算;企业在本单位的管理费中列支。

宜宾市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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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精心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最新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标准,宜宾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等事项。具体详细宜宾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请看下文。谢谢大家浏览阅读,希望能够帮上大家。

最新宜宾市生育保险报销事项

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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