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给众多职工购买房屋起到了很大的帮助。职工们可以考虑公积金支付一部分贷款,减轻还贷压力。还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贷,或者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那如果有些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办的时候怎么办呢?随便吧社保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襄阳公积金提取方式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采取职工本人到场签字办理的方式。
由配偶、父母或子女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由其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过公证或委托人所在单位同意)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经“中心”同意由单位统一代办的,另需提供单位鉴章的《关于集中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申请》、集中提取人员名单、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因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合法继承人亲自办理。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申请资料,经中心或代办营业网点审核审批后,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襄阳公积金提取程序
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开具《襄阳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职工持提取资料和《襄阳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到中心或代办营业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中心及下设的办事处、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职工符合提取规定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当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