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那么有关于“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总表”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
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总表
填表说明:
一、填表单位须实行财务独立核算。
二、主管部门名称填写单位的最上一级主管部门,须是《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主管部门一览表》中列出的单位全程或规范的简称。
三、单位开户时单位账号由经办网点人员填写。
四、单位性质代码按以下原则填写: 01机关 02全额事业 03差额事业 04自收自支事业 05国有企业 06集体企业 07外商投资企业 08私营企业 09社会团体 10民办非企业单位 11办事处(代表处、分公司) 12其他
五、隶属关系按以下原则填写:a中央 b北京市 c外省市 d其他 六、表中的“汇缴职工总数”、“月汇缴总金额”须与所附核定清册的人数、金额合计相符。 七、表内所有金额精确到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八、本表及《住房公积金核定清册》一式三份,单位填妥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经办网点,经办网点盖章后留存一份,退还填报单位一份,交国管分中心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