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每个公积金年度,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规定对个人账户存款进行计结息。为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某单位被审计单位公积金个人账户年度计结息真实性进行了核实。根据该方法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计息方法、计息结果和计息设置参数进行系统审计与核实。下面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住房公积金行业审计案例分析”吧!
住房公积金行业审计案例分析
一、个人账户全年应计利息审计
1、方法描述
通过对当年个人存量资金和增量资金及提取资金进行分析,检查公积金中心当年是否有按政策给个人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计算利息;按政策存量资金按三个月定期利率,增量资金按活期利率进行计算
2、分析步骤
(1)生成“无销户个人公积金明细账”。以“业务_某单位个人公积金明细账”中摘要没有出现过“销户”且交易日期为‘2005-07-01’以前为条件,筛选出没有“销户”记录的所有正常户个人公积金缴存和支取信息明细账。
(2)计算年度公积金上述个人账户存量余额应计利息合计。选取上年度结息日个人账户余额数作为本年度结息基数,按照现行三个月存款利率,计算出无销户无支取记录的人员本年度个人账户存量余额产生的利息合计。
(3)计算年度公积金个人账户增量余额应计利息合计。按照活期活期利率,计算出无销户无支取记录的人员本公积金年度内发生的所有缴费产生的利息数合计。
二、单位年度结息日实际分配到个人账户利息审计
1、方法描述
通过对当年存量资金、增量资金利息算计数据的分析,检查是公积金中心的个人账户管理中是否有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分配到个人账户中。
2、分析步骤
(1)计算该单位本年度结息时实际分配到个人账户的利息合计。并与按审计计算出的本年度应计利息数相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差异。
三、法规名称:《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建房改[2005]239号
发文单位:建设部
发文日期:
法规条目:
1、“公积金存款仍按年结息,结息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
2、“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结息”。
3、“办理公积金存款部分支取的,先支取当年缴存部分,不足部分,再支取上年结转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