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详情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下文。
住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降
今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曾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于公积金贷款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主要针对普通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必须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时,缴存职工需出具由产权部门提供的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证明。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50%降至30%,利率仍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已先后出台了多套政策措施,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2016年3月30日,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