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范围是:最低不低于吴江区当年的最低公积金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苏州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其上、下限是按本地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文件执行的。下面,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吴江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吴江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吴江区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以及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上限为15400元,下限为1530元。
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各8~12%的规定,其月缴存额的上、下限(按“角分进元”计算)如下:
8%的:
上限=15400×8%+15400×8%=1232+1232=2464(元);
下限=1530×8%+1530×8%=123+123=246(元);
9%的:
上限=15400×9%+15400×9%=1386+1386=2772(元);
下限=1530×9%+1530×9%=138+138=276(元);
10%的:
上限=15400×10%+15400×10%=1540+1540=3080(元);
下限=1530×10%+1530×10%=153+153=306(元);
11%的:
上限=15400×11%+15400×11%=1694+1694=3388(元);
下限=1530×11%+1530×11%=169+169=338(元);
12%的:
上限=15400×12%+15400×12%=1848+1848=3696(元);
下限=1530×12%+1530×12%=184+184=368(元);
例一: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17000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职工和单位各12%,则2016年度其按缴存比例得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角分进元”计算)是17000×12%+17000×12%=2040+2040=4080元。由于计算结果超出12%所对应的上限,所以该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3696元
例二:某职工2015年月平均工资为1350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职工和单位各8%,则2016年度其按缴存比例得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角分进元”计算)是1350×8%+1350×8%=108+108=216元。由于计算结果不到8%所对应的下限,所以该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2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