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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的流程

社保话题:提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7-09-04 【字号: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间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那么,宿城区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更多详情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宿城区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的流程

  宿城区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

  购买期房

  (1)购房合同;(2)购房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二手房

  (1)买卖契约;(2)购房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

  2、建造自住住房

  (1)、土地规划证;(2)、土地使用证;(3)、规划许可证;(4)、准建证。

  3、翻建、大修自住房

  (1)、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

  非房屋类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门出具的解冻通知单。

  2、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

  (1)按揭合同;(2)贷款余额表(加盖银行贷款部门章)。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10%)的

  1、租赁双方签定的住房租赁协议书;

  2、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离、退休

  离、退休证。

  出境定居或离开本市的

  1、出境定居的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2、离开本市的

  (1)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下岗职工可视同丧失劳动力。

宿城区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死亡证明

  2、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

  购买期房

  (1)购房合同;(2)购房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二手房

  (1)买卖契约;(2)购房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

  2、建造自住住房

  (1)、土地规划证;(2)、土地使用证;(3)、规划许可证;(4)、准建证。

  3、翻建、大修自住房

  (1)、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

  非房屋类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门出具的解冻通知单。

  2、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

  (1)按揭合同;(2)贷款余额表(加盖银行贷款部门章)。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10%)的

  1、租赁双方签定的住房租赁协议书;

  2、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离、退休

  离、退休证。

  出境定居或离开本市的

  1、出境定居的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2、离开本市的

  (1)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下岗职工可视同丧失劳动力。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死亡证明

  2、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