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蓄资金,其本质是在职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即住房工资。那么焦作市公积金贷款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你来一一解答。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翻新、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已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4、具有依法签订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须具有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须具有管理职能部门批准的文件;
5、购买普通住房(含二手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30%;
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
8、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管理中心及银行征信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
贷款材料
个人材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
3、未婚或无配偶的提供未婚或无配偶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提供)。
购房材料:
l、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不低于30%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以期房作为抵押的商品房,中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购买商品房的借款人方可办理贷款;
2、购买二手住房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交易契税、交易房产的产权证、房产评估报告书。夫妻间住房产权转让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离异、丧偶等需要转让的除外);
3、拆迁安置房:须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的付款凭据;
4、翻新、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新、大修住房预算(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及相关文件)。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凭《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或购买、翻新房屋证明,到管理中心及相关单位(按揭银行及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2、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表、本人、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以及身份证明和第六条规定的证明材料交管理中心审查;
3、管理中心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4、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签订借款合同、借据、开立还款帐户;
5、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6、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
贷款利率:
1、五年(含)以下:
年利率:4.00%,月利率:3.333‰
2、五年以上:
年利率:4.50%,月利率:3.75‰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工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对有偿还能力,收入稳定,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最多延长不超过5年。
购买二手住房的,并以房产做抵押的,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减房龄,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