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泰州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了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大全。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泰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泰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房,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获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各项批准文件;
4、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二次贷款的,不低于50%);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且有偿还能力的个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商品房贷款
(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2)担保人居民身份证;
(3)合法有效的购房手续;
(4)首付款凭证或购房发票;
(5)由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等其他材料。
2、二手房贷款
(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2)担保人居民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4)契税完税证、房产评估报告等其他材料。
3、建房贷款(包括建造、翻建、大修)
(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2)担保人居民身份证;
(3)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修自住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手续等。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携购房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咨询贷款事宜;
2、借款人及保证人带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签字手续;
3、公积金中心审批后通知借款人凭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签订三方委托协议书;
4、借款人及保证人携身份证到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现房还需办理抵押手续);
5、借款人携借款合同等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开具支票;
6、借款人在支票有效期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并从次月开始还贷。
注:借款人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双职工不得超过4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
现行中: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居民最高可贷款45万元。
贷款额度
(1)借款职工家庭有两名及以上成员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2)双职工认定范围扩大,即借款职工有配偶在外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提供缴存证明及最近半年缴存明细的:
可视同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5万元;
借款职工有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最高额度同样由30万元调整为45万元。
(3)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即已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由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商业银行配合,将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转账形式划转到商业银行代为偿还原商业住房贷款,无需职工提前自筹资金结清商业住房贷款。
贷款利率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标准执行。
二次贷款的,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贷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对一年期以上的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的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不予调整。
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应自使用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方式为:
(一)等额本息法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法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归还方式主要分为柜台还款和委托银行代扣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