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怎办理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销户提取方法,包括了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过程是怎样的等等,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广元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全解,看能不能帮到您!
提取条件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异地调动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职工考取研究生并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
8、职工离职参军的。
提取材料
销户提取:
一、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离休、退休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验退)、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三、出国、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提供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文件或户籍注销证明;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四、异地调动提取 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工作调动函原件(验退)和复印件(可提取或转出;本市行政辖区内仅能办理转移);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3.公安部门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
4.代办人员出具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5.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开户行、账号。
特别说明: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其账户余额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应规定处理。
六、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司法部门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职工考取研究生并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 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录取通知书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5.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原件验退);
八、职工离职参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提取流程
1、职工现场领取或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yszfgjj.cn )下载申请表,并到所在单位签字加盖公章;
2、职工本人依据申请表所载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4、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和上报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得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的职工;
5、对提取原因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调查核实难度较大的,待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间。
提取额度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提取额度:提取资金不超过购房款的70%。与其他人共同购买商品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共有份额的70%,提取金额保留百元位。
2、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提取额度:提取的额度以房产交易契税发票载明的交易金额为准。提取资金不超过购房款的70%,提取金额保留百元位。
3、参与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提取额度:提取资金不超过单套集资建房价款的70%,提取金额保留百元位。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提取额度:提取资金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费用,提取金额保留百元位。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仅用于贷款满1年后偿还上一年度贷款本息和提前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限四川省境内):
提取额度:偿还按揭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按揭还款的总额;一次性偿还购房贷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截止还款当月的贷款余额。
6、装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提取额度:仅限于一次性提取且金额不超过十万元。
特别说明:所装修住房须为职工本人和配偶名下房产。本套房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房时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或办理过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业银行贷款)的不在上述提取范围内。
7、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广元市境内):
提取额度: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6000元。
8、职工本人及配偶《含子女、父母》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医保报销后的医药费支出金额。
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办理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2、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办理时限:房屋产权过户后六个月内办理。
3、参与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办理时限:自签订集资建房协议之日起至房屋竣工之日止期间内办理,且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四川省境内):
办理时限:符合新建、翻建住房的,在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截止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后一年;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截止到《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批准时间后一年。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仅用于贷款满1年后偿还上一年度贷款本息和提前一次性偿还住房贷款)(限四川省境内):
办理时限:《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执行满一年后办理。
6、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限广元市境内):
办理时限:限每年提取一次。
7、职工本人及配偶《含子女、父母》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时限: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在最后一次发生费用后三个月内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