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公积金贷款,很多人就会想到买房子,但是说到要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能很多市民都会答不上来,不过没关系,因为随便吧公积金小编在这里特地为阿克苏地区的市民整理了一份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详细流程,供大家参考。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阿克苏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阿克苏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期足额缴交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含半年);
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4、有稳定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5、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职工。
贷款材料
个人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2、借款人婚姻证明材料及其配偶身份证明;
3、借款人和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贷款流程
地市直职工办理流程:
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咨询(领取贷款资料清册)→填写资料清册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及承诺保证→初审办理房产抵押→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签发《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向受托银行划转贷款基金→受托银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由窗口通知借款人到窗口领取办理完毕的贷款资料和贷款发放凭证。
各县职工办理流程:
各县职工到所在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贷款资料清册→填写资料清册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及承诺保证→管理部初审合格以后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向经办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人和受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各县管理部复核全套贷款资料以后送到地区公积金管理中信贷科终审→公积金管理中心终审向受托银行划转贷款基金→受托银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由各县公积金管理部通知借款人领取办理完毕的贷款资料和贷款发放凭证。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利率:
5年以下年利率:4.0%;
5年以上年利率:4.5%。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二手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交纳房产契税基数的60%,其它住房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购房合同价格的80%)。
贷款期限:
贷款的最长限期为30年(贷款人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